索引号: 542300000/2021-93880
发布机构: 日喀则市政府办公室
公开目录: 市政府办文件
公开方式: 主动公开
文号:日政办发〔2021〕10号
成文日期: 2021-3-3
各县(区)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委、办、局:
《日喀则市藏语文社会用字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抓好贯彻落实。
2021年3月3日
日喀则市藏语文社会用字综合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
为贯彻落实《日喀则市藏语文社会用字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进一步完善我市藏语文社会用字综合监管制度,强化部门协作配合,有效推进重点任务落实,协调解决藏语文社会用字监管中跨部门、跨县(区)的重大问题,结合我市实际,建立日喀则市藏语文社会用字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。
一、主要职责
加强对我市藏语文社会用字监管制度总体指导,围绕《管理办法》加强统筹协调和相互配合,形成部门协同、上下联动、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,协调解决藏语文社会用字监管中跨部门、跨县(区)的重大问题。统筹推进《管理办法》明确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,加强藏语文社会用字监管,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《管理办法》明确的任务分工和部门职责,扎实推动工作落实。
二、成员单位
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、市委网信办、市政府办公室、市教育局、市民委、市民政局、市司法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文化局、市卫健委、市旅游发展局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广电局、市宗教事务局、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、市税务局、市交警支队、市藏语委办(编译局)、日喀则报社等21个单位和部门组成。联席会议由日喀则市人民政府相关领导担任总召集人,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编译局相关领导担任召集人,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。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,由所在单位提出并报联席会议。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,增补相关单位和部门为成员单位。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市藏语委办(编译局)。
三、工作原则
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,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召开联席会议。为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,可由联席会议办公室适时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,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会议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,涉及跨部门、跨县(区)藏语文社会用字监管工作时,要做到部门协调、上下联动、有机衔接,共同推进藏语文社会用字综合监管工作。
(二)联席会议成员按照《管理办法》明确任务分工和部门职责,推动涉及本部门、单位的重点任务落实。
(三)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日常工作,督促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,协调推进藏语文社会用字综合监管,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。
日喀则市藏语文社会用字管理综合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名单
总召集人:赤列朗杰 市政府副市长
召 集 人:李 世 华 市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
次 培 市编译局副局长
成 员:巴桑次仁 市委宣传部宣教科科长
晏 利 红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
普布旦增 市教育局副局长
拉巴平措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
次旦平措 市民委二级调研员
吉 律 市公安局副局长
旺 堆 市民政局副局长
段 华 聚 市司法局立法科副科长
边巴旺堆 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
巴桑次仁 市文化局博物馆馆长
扎 顿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
夏 庭 晟 市旅游发展局副主任
格 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
尼玛旺堆 市广电局二级调研员
拉 琼 市宗教事务局四级调研员
张 冉 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副局长
普 布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
边巴顿珠 日喀则报社副总编辑
扎 旺 市税务局副局长
琼 达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
2021年3月2日印发
分享到: |